通信科技
 
 
智慧医疗案例 智慧营业厅案例
构建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来源: 时间:2026-11-05 12:49

老龄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广西60岁及以上人口占16.69%,65岁及以上人口占12.2%,我区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指出,要加快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奋力建设宜居康寿的壮美广西。“十三五”以来,在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规划和政策意见引领下,广西养老相关政策法规陆续出台,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健康支撑体系日益健全,医养融合成为我区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支撑。但现阶段医养融合配套政策还不够健全,资源配置和整合力度还需强化,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亟待提升,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有待优化。构建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新模式,是当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建设宜居康寿的壮美广西的题中之义,亟须多方合力、共同行动。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医养融合配套政策。推动医养融合首要是夯实制度基础,强化顶层设计。目前,国家层面关于医养融合的政策多为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立法部门还需出台配套政策,为医养融合发展明标定向。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老年人真实诉求,整合医疗、护理、康复、保险等资源,着力打造医养融合养老专项政策,逐步完善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金融保险、医疗保障、人才培养等方面政策。将养老服务纳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出台广西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编制广西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培养全社会医养融合思想共识,营造医养融合的共生环境。

消除管理壁垒,理顺医养融合管理体制。医养融合涉及民政、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诸多政府部门,部门职能较为分散,难以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优势,科学规划行政资源,消除管理壁垒,完善广西老龄工作组织体系,厘清部门职责,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常态化议事机制。持续深化我区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简化医养机构审批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受理,规范机构建设标准、人员从业标准、绩效考核标准与服务标准,制定准入与退出机制,规范市场行为。推动养老机构有效衔接医疗服务,强化业务协作、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医养一体化、可持续服务模式,增加我区医养融合机构数量,提高医养服务品质。

整合服务资源,探索医养融合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专业优势,引导闲置资源服务养老,将部分二级医疗机构通过资源整合转换为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依托广西良好生态环境和“长寿之乡”品牌优势,打造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进中医药与体育、养老融合发展,将中医治未病、养生保健、康复理疗、科学健身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持续推进“一核四区”(南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核心区和桂西养生养老长寿产业示范区、桂北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示范区、北部湾国际滨海健康养老示范区、西江生态养老产业带示范区)和防城港桂海大健康示范区建设,引导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高质量医养机构。广泛推行“医养融合、康护一体”模式,大力推广南宁市“三元”联动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北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典型经验。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资源共享合作关系,以协议、共建、外包、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等方式开展合作,鼓励农村地区通过毗邻建设、签约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医养资源共享,为老年群众提供集“健康养老—医疗诊治—居家养老—健康跟踪”为一体的全方位全周期闭环式健康服务。

引入社会力量,夯实医养融合资金保障。医养融合发展资金多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补助,筹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政府应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拓宽行业投融资渠道,通过优惠政策有效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等方式进入医养领域并兴办运营养老设施。发挥非营利性机构优势,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集团化、连锁化的医养结合中心。强化民政、财政部门兜底养老保障职能,深化医养结合服务领域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打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有效缓解老年人经济负担。支持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养老产业,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养老保险产品,充分发挥商保的风险共担作用,促进“三保”(社保、医保、商保)有效衔接,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医养需求,助力提升广西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

(作者单位:广西医科大学)

 

联系我们

400-123-4567 仅限中国 9:00-20:00
微信二维码
Copyright © 2002-2026 通信科技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