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日,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今年以来,我省成功撤销1个松材线虫病疫区,没有增加新的...
7日,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今年以来,我省成功撤销1个松材线虫病疫区,没有增加新的疫区,全省松材线虫病疫区数量减少至41个,疫情面积减少至9.4万亩,实现疫区数量、疫情面积“双下降”的省份。
据悉,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部署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行动。今年一季度,全省清理枯死松树78.9万株,清理率100%;完成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15.8万亩,占任务的102%,疫木就地除害率100%,提前完成松材线虫病年度防治任务。
今年年底,我省将争取再有3至4个县(区)达到撤销疫区条件,进一步压缩疫情存量、控制增量。(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通讯员 刘建波)

7日,记者从省气象局获悉,根据福建雨季开始标准,我省于5月6日进入雨季(常年平均...
7日,记者从省气象局获悉,根据福建雨季开始标准,我省于5月6日进入雨季(常年平均日期为4月29日)。
注意!五月的雨水是在循环播放的状态,所以大伙出门一定要及时查看天气预报,带好雨具。
而与雨势变化不同的是,气温上升,即将开启蒸煮模式。
高温方面,8日9日两天全省各地又将突破了30℃的大关,今天局部县市将超过35℃。到9日这一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全省多个县市都将超过35℃。
天气方面,8日夜里到9日白天,全省阴到多云,部分有阵雨或雷阵雨,其中南平、三明和龙岩的局部有中雨。9日夜里到10日白天,全省阴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

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省工信厅和省文旅厅日前联合发布第一批福建省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
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省工信厅和省文旅厅日前联合发布第一批福建省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名单,共有9家企业上榜。
9家企业分别是:福建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天福茶业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星大理石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福建省三福古典家具有限公司、福建省小密酒业有限公司。

今日,省教育考试院就2020年高职招考未被录取考生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事宜发出通知...
今日,省教育考试院就2020年高职招考未被录取考生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事宜发出通知,凡报名参加了2020年福建省高职招考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以及户籍在福建省、无法参加流入地省份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而又错过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可参加本次高考补报名。
全文如下: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9〕8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对象
(一)报名参加2020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0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含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已被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
(二)符合闽招委〔2019〕8号文件“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款,且学籍在2019年11月报名后至补报名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三)符合2020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四)户籍在我省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即其身份证号码前两位是“35”)、但不符合“流入地”省份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此次补报名时,须持“流入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二、补报名办法
本次补报名可补报文史类、理工类。补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符合补报名条件的人员须于2020年5月12日至13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报名缴费后,考生须于2020年5月15日至16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补报名工作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9〕8号)要求执行。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防弄虚作假。
(二)体检工作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9〕32号)要求执行。各地应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做好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
(三)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结合本地疫情防控情况,科学安排考生错峰、有序参加现场确认,分散人流,合理控制现场人数,避免考生聚集、长时间排队。现场确认场所要进行清洗消毒,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落实防控物质保障。多渠道提醒考生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体温检测等工作。
(四)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5月7日

东南网5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
东南网5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省开展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原则上,各高校每年培训人数不低于本校毕业年度毕业生总数的20%,全省每年培训总人数不少于40000人。
培训将采取项目制运作方式,通过集中办班,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重点围绕就业求职应聘、职业发展、观念引导、心理疏导、不同职业技能标准和不同工种具体要求等设置培训内容,通过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培训时长不少于40学时。创业培训重点围绕创业理论常识、项目选择、企业筹办、运营管理、风险防控、心理调节、政策解读以及新业态创业、创业实训活动等设置培训内容,鼓励毕业生参加创新创业职业能力考试并获得证书,培训时长不少于56学时。
据了解,我省将根据各高校所在设区市的补助规定,按就业技能培训每人不超过1000元、创业培训每人不超过1200元的标准给予各高校培训经费补助(不再重复补助毕业生个人)。各地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培训名单比对,严格资金核拨程序并有效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相应款项,给予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东南网5月7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来自福建省财政厅消息,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
东南网5月7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来自福建省财政厅消息,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福建充分发挥财政引导和扶持作用,加大贴息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资金问题。
据介绍,对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在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贴息基础上,省级财政再按人行总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可达1年。截至5月5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内的福建企业274家,已获得贷款70.65亿元,实际贷款加权平均年利率2.09%,财政贴息后企业利息负担将下降至0.3%以下。
对福建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省级财政按人行总行专项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可达1年。
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新发放的优惠利率贷款,在优惠贷款利率基础上予以0.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最长可达1年。
把贴息贷款担保业务纳入省再担保范围,由贷款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省再担保公司,按照2:2:6比例进行分险分担,支持金融机构向困难企业放款。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业务,纳入省再担保分险范围,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免担保费用。省再担保免收的担保费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缴纳的再担保费,由省财政负担。截止4月24日,福建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近1151家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和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提供约27.1亿元融资担保,为336家企业提供续保、续贷服务,对1122多家企业免收担保费或担保费降至1%以下。

东南网5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通讯员 陈海韬)“这些储存了3年的籼稻谷,...
东南网5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通讯员 陈海韬)“这些储存了3年的籼稻谷,保持了较好的新鲜度。”近日,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负责人郑颂,忙着组织新一轮粮食轮换。
4月初以来,全省各地政策性粮食储备库相继迎来轮换期。达到轮换年限的原粮,通过全省粮食电子竞价交易平台找到买家后,便从粮仓出库,运往各大粮食加工企业,最后进入老百姓餐桌。按照规定,稻谷的轮换周期大约为3年,小麦则是3至5年。
“在传统印象中,储备粮存放年限较久,品质大不如前。”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小勇说,在福建,从各个省级粮食储备库出库的稻谷,脂肪酸值平均都不超过25mgkoh/100g。“新粮变陈粮,品质却依然有保障。”
好粮品,源自储粮科技创新。
“为延缓粮食劣变,稳定粮食品质,我们大力推进现代化粮仓建设,着力推广科技储粮、绿色储粮技术,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全省地方政府储备,加上社会储备,可保障全省近7个月口粮需求。
福建地处高温高湿储粮生态区,因此,防虫与控温,是粮食储备的关键环节。
“应对虫害,传统方式是药物熏蒸。这种方式不仅易产生抗药性,还不利于环保。”作为全国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郑颂在全省率先推广食品级惰性粉气溶胶防虫杀虫技术。“惰性粉颗粒进入害虫关节,磨损节间膜,虫体严重失水,由此实现物理杀虫。同时,惰性粉主要成分是一种食品添加剂,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郑颂说。
目前,惰性粉防虫技术已在全省推广,并拓展出了惰性粉防虫线、包装粮施用惰性粉等不同形态。眼下,郑颂又在长乐直属库开展生物防虫新技术试验。该技术通过施用S-烯虫酯,使害虫不能孵化、化蛹、羽化,从而抑制其生存与繁殖,具有绿色安全、长效无残留等优势。
4月底,在漳州岱山国家粮食储备库,保管员陶少军则通过中控平台远程操作,为11座高大平房仓充灌氮气。
“每年夏天来临前,对仓房进行气密性改造,而后注入氮气,使粮仓内氮气浓度达到98%以上,并保持40天。”陶少军说,充氮气调技术,是福建正在推广的又一防虫“黑科技”。“富氮缺氧状态下,粮虫生长得到抑制,从而实现生态防虫。”
随着气温骤升,储备粮如何安全度夏?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打出了控温组合拳——以屋顶隔热、仓内吊顶、空调控温、粮面压盖、仓内环流、门窗隔热等为主的综合控温准低温储粮技术,实现平均粮温常年保持在20℃左右,最高粮温不超过25℃,由此延缓脂肪酸值增长,保证粮食品质。
漳州岱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则做到节能与控温两不误。走进库区,2万平方米的仓房屋顶上,布满光伏面板。“我们因地制宜,利用平房仓、机修车间屋顶,建设了一座10kV光伏电站。”陶少军说,这座光伏电站每年能发电250万kWh,更重要的是能够降低仓温2℃至3℃,让满仓稻谷与小麦安全度夏。
天气变化无常,粮情同样动态变化。为实时掌控粮情变化,福建的现代化粮仓有“千里眼”“顺风耳”,精准把控粮仓的微妙变化。
“过去,粮情监测与处理依赖人工,现在配备了粮情监控、虫害检测、智能通风控制、智能控温、网络视频监控等系统,不仅能远程实时掌握粮情变化,还能第一时间预警,智能调节仓内温度、湿度等参数。”郑颂说,在长乐直属库,每个仓廒,布设240个自动测温点,可实现粮堆无死角覆盖,实时感知粮温变化。最近,长乐直属库还多了个新帮手——智能机器人“小犀”,身兼保管员、安全员、检查员数职。
科技兴储的步伐,行稳致远。
“我们以省储备粮公司为试点,在全省推广以综合控温准低温储粮、惰性粉防虫应用、充氮气调储粮等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储粮新技术,夯实生态储粮硬基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负责人说,我省已成立绿色储粮与科研推广中心,并要求每个县(市、区)都必须新建与本级储备粮规模相匹配的现代化粮库,其中生态储粮新工艺、新装备为必备要素。下一步,将着重推进运输机械设备、智能机器人等技术应用。

福建省科技厅近日出台《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
福建省科技厅近日出台《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旨在破除在科技项目(平台)、科技人才、科研单位、科技奖励等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不良导向,进一步推动全省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对落实不力、存在严重“唯论文”问题或存在奖励论文发表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对该单位论文发表的资助。
来看通知原文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和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破除在科技项目(平台)、科技人才、科研单位、科技奖励等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不良导向,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分类评价导向。分类评价应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1、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应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根据科技活动特点,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代表作评价以同行评议为主,重点评价其学术价值及影响、与当次科技评价的相关性以及相关人员的贡献等,不把代表作的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
2、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科技活动,应注重评价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新诊疗方案、临床指南/规范、科学数据、科技报告、软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3、增加高质量成果在科技评价指标中的权重。按照具有一定学术影响或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标志性成果;具有重要学术影响且对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具有带动作用的;已在实践中应用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等三个层次的高质量成果,可逐级增加权重。具体权重由相关科技评价组织管理单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鼓励发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的论文、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简称“三类高质量论文”),其研究成果,可按高质量成果进行考核评价。上述期刊、学术会议的具体范围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确定,其中,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确定;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结合学科或技术领域选定。
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评价应突出创新质量和综合绩效。立项评审注重对项目可行性和先进性进行评价,项目验收注重对项目任务书约定标志性成果的质量和影响进行综合绩效评价。
4、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项目,不把论文作为申报指南、立项评审、项目验收、随机抽查等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不得硬性要求在申请书、任务书、验收表等材料中填报论文发表情况。
5、基础研究类项目,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在申请书、任务书、验收表等材料中,重点填报代表作对相关项目的支撑作用和相关性;在立项评审、项目验收、随机抽查等环节,重点考核评价代表作的质量和应用情况。
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评估应突出支撑服务能力。注重评估科技创新平台支撑服务我省重大需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效果。
6、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平台,注重评估对省内重大需求和工程建设的支撑作用、对重大临床需求和产业化需要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7、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平台,注重评估对外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8、省创新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平台,注重评估原始创新能力、国际科学前沿竞争力、满足我省重大科技需求的能力等。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每个评价周期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篇。
四、省属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应突出使命完成情况。注重评估科研机构履行职责使命和宗旨目标的情况,以及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9、技术研发类科研机构,注重评估在成果转化、支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绩效,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10、社会公益性研究类科研机构,注重评估公益性研究成果的绩效、履行社会责任的效果,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11、基础研究类科研机构,注重评估代表性成果水平、国际学术影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中的贡献等。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每个评价周期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0篇。
五、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应突出成果质量和贡献。注重评审相关科技成果的质量、效果和影响,以及相关人员的贡献。
12、省自然科学奖,注重对成果的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等进行评审。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
13、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等,注重对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评审,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
14、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科学技术国际合作奖也应落实分类评价要求。
六、省级科技人才评选应突出科学精神、能力和业绩。注重评价学术道德水平以及在学科领域的活跃度和影响力、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
15、省“创业之星”评选,注重评价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带动就业、产业科技含量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不把论文作为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16、省“创新之星”评选,注重评价已取得核心成果的创新性、对推动行业技术提升的作用和影响力,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17、省引才引智计划人才评选和国家引才引智计划人才推荐,注重评价人才的实际工作履历、科技能力和岗位贡献,以及对提升我省相关领域科技水平的潜在价值等,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18、其它科技人才计划也应落实分类评价要求。
七、培育高质量科技期刊。以培育国内一流科技期刊为目标,推动我省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服务科技强省建设。
19、积极参与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加大对省内重点科技期刊的质量建设和资金支持,力争培育一批列入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的科技期刊。鼓励财政资金资助的论文在高质量国内科技期刊发表。
20、完善学术期刊预警机制,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紧密跟踪国家定期发布国内和国际学术期刊的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建立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防住本单位的论文向预警名单和“黑名单”的学术期刊投稿。
八、规范论文发表支出管理。建立与破除“唯论文”导向相适应的资金管理措施,从严控制论文资助范围,从紧管理论文发表支出。
21、对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代表作和“三类高质量论文”,发表支出可在项目专项资金按规定据实列支,除“三类高质量论文”外的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篇。对于单篇论文发表支出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需经该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发表的必要性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
22、对于发表在“黑名单”和预警名单学术期刊上的论文,相关的论文发表支出不得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不允许使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奖励论文发表,对于违反规定的,追回奖励资金和相关项目结余资金。
23、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论文发表情况的核验。
24、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要对论文发表的必要性以及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进行审核;对于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等的论文,要从严审核、加强管理。不允许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
九、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25、开展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存在严重“唯论文”问题或存在奖励论文发表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对该单位论文发表的资助。加强对咨询评审专家的培训引导,对项目评审中存在“唯论文”现象的,及时予以纠正。
26、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要加强论文发表署名管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对论文无实质学术贡献仍然“挂名”的,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7、加大正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不允许过度宣传论文发表情况,不提倡将论文数量、影响因子作为宣传报道、工作总结、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